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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將家暴怪獸鎖進籠子里

2021-12-22 10:06:46 來源:深圳特區(qū)報

江蘇省泰州市民李利(化名)發(fā)現(xiàn)別人家的家庭暴力行為,主動出面制止并報警。李利被當(dāng)?shù)卣J定為見義勇為,并給予聯(lián)合表彰和1000元獎勵。對于李先生是不是見義勇為,社會上有一些爭議。日前,江蘇省通過了《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quán)對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勸阻、制止,制止家暴行為“符合見義勇為人員確認條件的,依法予以確認”。

李先生被認定為見義勇為,獎金雖然不多,但是在輿論場內(nèi)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公民面對他人家庭的家暴出手制止,這既是維護了正義,保護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也是弘揚了社會正氣。家暴不是私事,反家暴當(dāng)然屬于見義勇為。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從2016年開始實施,“反家暴”理念不斷深入人心。該法明確,政府有關(guān)部門、司法機關(guān)、社會組織、居(村)委會、企事業(yè)單位等都被賦予反家庭暴力的職責(zé)??梢哉f,反家暴是全社會的共同責(zé)任,制止家庭暴力行為是堂堂正正的事情,和在街頭喝止小偷行竊、扭送行兇者一樣。

但是,要看到,所謂“清官難管家務(wù)事”等老黃歷還頗有一些市場,反家暴往往讓“外人”投鼠忌器。一些極端的個案當(dāng)中,公然家暴雖然引來圍觀群眾的憤怒目光,但是,許多人還是在猶豫,不敢上前,擔(dān)心萬一出手救助后反而落得“兩頭不是人”,或者因為出手較重而反過來被追究法律責(zé)任。其實,鼓勵更多的社會成員面對家庭暴力挺身而出,就要通過良法善治為勸阻、制止家暴者撐腰、鼓勁,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淚。

這一次《江蘇省反家庭暴力條例》來得正是時候。制止暴力被認定為見義勇為,是一項榮譽,也是一種職責(zé)擔(dān)當(dāng),將家暴的怪獸徹底鎖進籠子里。

(沈彬 作者系知名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