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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吸引員工欣然前往的團建才有實效

2023-06-15 05:53:03 來源:工人日報


(資料圖片)

據白鹿視頻報道,廣東深圳的周女士入職某公司一周后,因拒絕參加公司下班后的團建活動,第二天被開除。當事人周女士介紹,自己的工作是單休,一般晚上6點下班,到家快8點,覺得團建浪費時間不想去,就拒絕了,結果第二天領導就通知自己被開除了。目前周女士正在進行勞動仲裁。

周女士的遭遇讓不少網友直言感同身受——工作了一天本就很累,休息時間還要被繼續(xù)占用,這種下班后的企業(yè)集體活動一定要參加嗎?當然,上述糾紛還在仲裁中,但現實中,因不想、不愿、不能參加公司集體活動而被“另眼相看”、被穿小鞋甚至被辭退的情況,不在少數。此前便有媒體報道,有勞動者因拒絕參加公司年會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有勞動者因未參加同事生日聚會而被罰款……

企業(yè)團建等集體活動,本意是為勞動者提供放松身心、勞逸結合的機會,同時搭建促進勞動者與同事、企業(yè)之間交流溝通的平臺,從而增強團隊協作力、凝聚力。毫無疑問,勞動者享有休息權,對工作之外的時間有支配權,團建活動如侵占勞動者的私人時間和空間,不僅無法達到團建的預期目標,而且可能讓勞動者產生抵觸情緒,甚至給其身心帶來負擔。

哪些情況下企業(yè)可以開除員工,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如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如果企業(yè)真因為勞動者不參加團建便將其開除,看似是在維護集體榮譽、企業(yè)利益,實則是在為企業(yè)招黑,也暴露了一些管理者“員工就應該無條件服從”的想法。這樣的企業(yè)如何增加凝聚力呢?

勞動者是企業(yè)最重要的資源之一,關系著企業(yè)的長久發(fā)展。拋開個案,團建究竟該如何建,或許是困擾不少企業(yè)的共同問題。這當中確實有不少應該注意的問題和分寸,比如,團建要尊重員工的意愿和想法,員工有選擇是否參加的自由;團建的時間、方式、內容應是科學的、健康的。能否吸引更多員工開開心心地參與團建活動,本身也是企業(yè)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反映。

和諧的勞動關系是經濟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要基礎,團建是促進勞動關系良性互動的有效方式之一。對不同企業(yè)來說,盡管情況各異、眾口難調,但盡可能把團建建到勞動者心坎里,讓團建發(fā)揮更多積極、正向作用,應是共同的追求。(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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