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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銀行(600926.SH)8億多元貸款企業(yè)6年未還 股價萎靡

2020-06-10 09:28:58 來源:中國經濟網

6月2日晚間,杭州銀行(600926.SH)公布關于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稱,近日,杭州銀行上海分行收到上海金融法院(2019)滬74民初3459號《民事判決書》。經審理,上海金融法院就杭州銀行上海分行與上海璟合實業(yè)有限公司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作出判決。被告上海璟合實業(yè)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支付借款本金8.37億元、利息2.16億元、罰息7061.20萬元、復利5414.33萬元,以及自2019年12月3日起至借款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還款罰息及復利。

公告披露后,杭州銀行股價萎靡。6月3日,杭州銀行收盤報9.09元,跌幅0.33%。6月4日,杭州銀行收盤報9.04元,跌幅0.55%。6月5日,杭州銀行收盤報9.01元,跌幅0.33%。6月8日,杭州銀行收盤報9.01元,漲幅0.00%。

上述貸款發(fā)生在2014年。據(jù)杭州銀行2019年12月6日發(fā)布的關于訴訟事項公告顯示,2014年10月23日,杭州銀行上海分行與被告一(上海璟合實業(yè)有限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約定被告一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幣8.37億元,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被告一以其擁有的位于上海市黃浦區(qū)魯班路的若干房產等物業(yè)向公司提供抵押擔保。同日,被告二(上海祝源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與公司上海分行簽訂《保證合同》,被告三(葉羅彬)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出具《融資擔保書》,均為被告一在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合同簽訂后,杭州銀行上海分行按約履行了《借款合同》項下義務。合同履行期間,被告一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分期償還債務,經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催告后,被告一仍未履行還款義務。鑒于被告的違約行為,杭州銀行上海分行依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

天眼查資料,上海璟合實業(y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行業(yè)歸屬為“商務服務業(y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葉羅彬,股東是上海祝源企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據(jù)證券時報,2014年10月23日,葉羅彬等人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貸款8.37億元,產生于上海鋼貿市場信貸危機集中爆發(fā)之后。法院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就在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借款的同一天,葉羅彬因與農業(yè)銀行寧德東僑支行借款糾紛被法院立案,涉及金額約1225萬元,已逾期一年。值得注意的是,在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將這筆8.37億元貸款發(fā)放給葉羅彬公司璟合實業(yè)之前,葉羅彬另一公司運天鋼鐵向杭州銀行上海分行借款已經逾期3個月。杭州銀行上海分行當時的貸款審批流程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