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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區(qū)塊鏈數字貨幣 柚子幣公鏈現賭博應用

2021-04-25 09:15:36 來源:法治日報

一家專門從事軟件研發(fā)的科技公司,面對競爭壓力和資金困難時,想到的居然是利用區(qū)塊鏈數字貨幣柚子幣(EOS幣)開設網絡賭場牟取暴利。近期,江蘇省鹽城市建湖縣公安局成功破獲這起全國首例利用區(qū)塊鏈合約技術開設賭場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虛擬幣130余萬個,價值人民幣2600余萬元。

柚子幣公鏈現賭博應用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鹽城市公安局網安支隊移交線索稱,在柚子幣的公鏈上有一個叫“Biggame”的賭博應用風靡?guī)湃Γ灰琢块L期高居柚子幣公鏈日交易額榜首。收到該線索后,建湖警方立即成立工作專班,集合網安、刑偵、技偵等精干警力。

在初查過程中,專班民警通過對多達2700余萬條的交易數據進行分析,梳理出了該賭場各款游戲用于下注、開獎、派獎的26個合約地址,并從中發(fā)現大量盈利資金流向4個可疑賬戶。通過對平臺整體資金進行“海量化”分析,警方初步明確了該犯罪團伙的組織架構,主犯謝某、劉某、胡某等人相繼浮出水面。

通過偵查工作,建湖警方精確掌握了以劉某為首的該涉嫌犯罪團伙的基本情況,并摸清了該團伙位于廣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的藏匿窩點。辦案民警對該團伙的組織架構、人員基本信息、活動規(guī)律地點等進行深入摸排,最終將以劉某為首的賭場平臺成員和活動區(qū)域逐一鎖定。

鑒于該團伙犯罪嫌疑人居住地點分散、抓捕難度大等不利因素,建湖警方預先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和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兵分五路,用時一個多月,在廣州、上海、安徽滁州等地相繼抓獲以劉某為首的14名犯罪嫌疑人。

經營不善另尋“出路”

2001年,胡某大學畢業(yè)后,南下廣州創(chuàng)業(yè),白手起家成立一家網絡科技公司,從事網絡軟件研發(fā)。經過幾年發(fā)展,這家公司逐步成為一家擁有58名員工、在業(yè)內小有名氣的公司。

2018年3月,公司出現資金困難。腦筋一向靈活的胡某,便讓技術人員劉某、吳某研究區(qū)塊鏈合約技術,試著尋找一些賺錢的項目。當年6月初,柚子幣在區(qū)塊鏈主網上線之后,胡某發(fā)現使用柚子幣作為交易媒介的網絡賭博軟件最賺錢,便決定成立“Biggame”賭博平臺。

辦案民警調查發(fā)現,這家公司的第一款賭博游戲叫做“樂透”,但是上線后游戲受眾并不多,沒有賺到多少錢。后胡某認為游戲沒有盈利的主要原因是產品推廣不到位,隨即找到其大學同學謝某負責推廣運營,并約定他們倆和劉某為該項目的3名股東,其中劉、謝兩人各占10%股份,胡某占80%股份。

在謝某的主持下,英文版的賭博平臺界面很快上線運行。他還招募了英語專業(yè)八級的高材生李某作為平臺的翻譯和客服。平臺受眾面擴大,他們的收益也隨之大幅提高。嘗到甜頭的胡某立即又組織開發(fā)了擲骰子、紅黑大戰(zhàn)等賭博游戲。很快,“Biggame”賭博平臺風靡?guī)湃?,交易量逐漸高居柚子幣公鏈日交易額榜首。

躲避打擊只做幕后研發(fā)

警方偵查發(fā)現,胡某團隊始終龜縮在香港進行產品研發(fā)和平臺維護,自以為這樣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

審查中,犯罪嫌疑人劉某對開設虛擬賭場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期間,胡某因其經營的公司急需周轉資金,便伙同劉某、謝某,組織余某、李某等11名技術人員,通過區(qū)塊鏈合約技術開設網絡賭場,以虛擬幣作為賭博下注媒介,為他人提供非法賭博平臺,從中抽頭盈利,交易額達4.2億余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80億元;違法犯罪所得達309.5萬個虛擬幣,價值人民幣6000余萬元。目前,已退出現有贓款柚子幣、比特幣等130萬余個。建湖警方還查封了胡某名下涉案房產兩套、汽車1輛及劉某名下涉案房產1套。

案件審查中,建湖警方對后臺數據分析發(fā)現,深圳、廈門有兩家數字貨幣交易所在為劉某等人提供推廣引流和資金結算服務,從中抽成,累計折合人民幣540余萬元。今年1月15日,在公安部“凈網2021”專項行動中,建湖警方再次對該涉嫌為賭博提供條件的兩個犯罪團伙進行集中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經查明,該平臺參賭人員達7.3萬余人,涉及境內外17個國家和地區(qū)。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將依法持續(xù)對于網絡賭博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廣大群眾要積極參與配合,發(fā)現可疑線索及時舉報,而不是心存僥幸、深陷其中。